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9年1月起增加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财务处已经集中收集老师信息并上报了税务局。自2019年1月15日起,老师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有变化,需要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新增、变动和报停,现将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为了不影响每个月工资的发放和税款的抵扣,请信息有任何更新的老师在每个月5号之前通过APP进行维护,超过5号的更新信息,则只能转入下个月进行抵扣。
二、个税APP介绍


iso版本

安卓版本








户籍所在地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三、个税APP常见问题
1. 在手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提示“未连接到网络或未获取网络权限,请检查”,但手机网络正常,能打开网页,该如何解决?

2.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经任职受雇的单位或早已离职的,该如何处理?

3. 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4. 扣缴单位使用的扣缴客户端登录后显示“2018年”和“2019年”两个蓝色按钮,有何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