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解读

首页 > 业务指南 > 制度解读 > 正文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解读

来源: 时间:2025-04-22 作者: 点击:

一、当前科研经费管理执行的制度文件是哪个?

《山东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山大财字〔2022〕31号)

二、科研经费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科研经费管理是对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进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及支出管理、间接费用及管理费管理、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监督检查等。

三、各类项目如何进行预算管理?

(一)预算制科研项目——编制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收入预算

包括专项经费预算和自筹经费预算,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2.支出预算

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支出,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或管理费)。

(1)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资料费、印刷费等)和劳务费三类。

(2)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间接成本(补偿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等)以及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

3.预算调整

(1)项目负责人自行调剂:劳务费、业务费

(2)学校审批:设备费、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社科类)

(二)包干制科研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

经费总额扣除学校及二级单位计提的管理费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主管理使用。经费支出范围参照预算制科研项目,具体支出科目不设比例及额度限制,无需履行调剂程序。

(三)横向科研项目——按照科研合同、协议的约定执行

1.开支范围

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资料费、印刷费、劳务费、外协费、科研业务专项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

2.预算调整

经委托方同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予以调整。

四、各类项目的间接费用和管理费如何管理和分配?

(一)预算制科研项目

1.自然科学类

间接费用基数上限(简称基数上限)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部分为30%,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5%,1000万元以上部分为20%。间接费用基数下限(简称基数下限)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自然科学类项目间接费用预算比例不足基数下限的,学校、二级单位间接费用按照分配表比例和基数下限计提,余额分配至课题组。间接费用预算比例超过基数下限且不足基数上限的,学校、二级单位、课题组间接费用按照分配表比例和实际间接费用预算计提。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预算比例超过基数上限的,学校、二级单位间接费用按照分配表比例和基数上限计提,余额分配至课题组。

2.人文社科类

人文社科类项目按照固定比例提取学校、二级单位间接费用,余额分配至课题组。

3.间接费用的提取

科研经费到账时,提取的学校、二级单位、课题组间接费用,分别入“学校科研管理费”、“二级单位科研发展基金”、“项目负责人科研发展基金”账户。间接费用预算不足学校及二级单位计提部分,由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的科研发展基金补足。间接费用中明确核定绩效支出预算的,绩效支出部分暂不分配,经考核后直接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绩效”账户。

科研项目成果通过审核验收后,可调整间接费用比例的项目,学校和二级单位间接费用比例不再调整,项目负责人可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和结项等级调整课题组间接费用比例。调整时,由科研管理部门商项目负责人确定,报财务管理部门予以调整。

(二)包干制科研项目

1.自然科学类

管理费计提比例为5%,其中,学校分配75%,二级单位分配25%。

2.人文社科类

50万元及以下部分,管理费计提比例为2%;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管理费计提比例为1.5%;超过500万元部分,管理费计提比例为1%。提取的管理费学校分配60%,二级单位分配40%。

(三)未明确核定间接费用的纵向科研项目,管理费预算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学校及二级单位分配部分编制。科研经费到账时,按以下规定提取管理费。

1.未批复管理费预算的纵向科研项目,学校及二级单位管理费按照项目总额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提: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管理费计提比例为5%;超过500万元的部分,管理费计提比例为2%。按照提取的管理费总额,非国防军工类项目,学校分配60%,二级单位分配40%;国防军工类项目,学校分配70%,二级单位分配30%。提取的管理费用于补偿学校、二级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相关管理费用补助支出。

2.已批复管理费预算的纵向科研项目,按照预算全额提取的管理费,超过学校及二级单位管理费应计提部分,提取至“项目负责人科研发展基金”账户,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提取科研绩效或项目收益。管理费预算不足学校、二级单位应计提部分,由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的科研发展基金补足。

(四)横向科研项目

1.自然科学类

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根据实到科研经费,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分配管理费(详见表3)。

2.人文社科类

根据实到科研经费,按2%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其中,学校分配1%,二级单位分配1%。

已约定管理费预算的横向科研项目,按照预算全额提取的管理费,超过学校及二级单位管理费应计提的部分,提取至“项目负责人科研发展基金”账户;管理费预算不足学校及二级单位计提部分,由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的科研发展基金补足。

五、科研人员绩效如何发放?

(一)考核

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及绩效费提取申请;二级单位负责对科研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认定绩效考核结果。

(二)提取

考核通过后,科研绩效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绩效”账户。累计提取的科研绩效总额,不超过课题组间接费用实到总额或上级部门核定的绩效支出预算实到总额。

(三)发放

项目负责人根据课题组成员科研实绩考核情况确定绩效费发放方案。

若发放对象为校内在职人员,通过山东大学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大厅中的“员工劳务相关发放”模块进行填报。

若发放对象为校内学生或校外人员,通过财务系统中的“酬金申报”预约报销。

六、科研项目结账,需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一)科研项目已顺利结题或横向科研项目已明确终止合作,具体情况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认定。

(二)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已全面清理,无往来未结算款项。

(三)科研项目经费已确定全部到账。

七、各类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如何管理?

(一)纵向科研项目

结题验收后,结余经费转入“项目负责人纵向科研基金”,用于相关科学研究的直接支出,支出范围按照原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使用期间不设预算比例限制,使用期限一般为4年(自结题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

(二)横向科研项目

结题验收后,由项目负责人自主选择分配比例,分别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发展基金”和“项目负责人科研绩效”账户。

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发展基金”账户的结余经费,用于科研项目的预研和续研;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绩效”账户的结余经费,用于发放课题组研究人员的绩效奖励、助研津贴及聘用人员劳务费等。

八、如何增加或变更科研项目财务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可通过线下方式增加财务负责人。

登录山东大学威海校区财务处网站→“表格下载”→“科研相关表格下载”→下载并填写《山东大学科研项目经费负责人变更申请表》→原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科研管理办公室审批→财务处审批。

264209

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Copyright©  山东大学(威海)财务处 鲁ICP备案 05001952号-1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财务处